体育部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部门批准同意,教研室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
2.优先派遣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教师积极参与部门各项教研活动的教师参加。
3.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遵守培训活动安排、维护学校声誉,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凡参加学习的教师,回学校后必须向课程组老师反馈学习,并将汇报材料、相关书籍、光盘、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部门存档。
5.外出学习、培训优先考虑特色课程、团队等教师,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